请问一个问题,我大伯是单身汉,有一套租赁房,租赁证只有他一个人的名字,户口簿上面也只有他一个人的名字,没有其他人的名字,由于他有残疾,生活不能自理,去了养老院居住,房子租借给他人补贴养老院的钱,平时有他的弟弟照顾,一直有这个弟弟照顾至今年,不幸的是大伯今年12月突然死亡,由于事发突然,没有留下遗嘱,请问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处理?房子是不是可以由旁系租赁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