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农村有一处房产,几年前转让给了弟弟,去年拆迁了,我向弟弟要回他不肯,可拆迁后他又同意还我(他已要了安置房)。
我们以此去要求安置房,上级领导说拆迁户已上报太迟了不给我安置。
被拆迁地要做绿化,,我不让他们绿化,即使绿化我也会铲除它的,因为我有建筑许可证和弟弟还给我房子的协议,我认为这块地还是我的。
我这样做行吗?会承担什么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