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女方父母买了套房子准备给女儿的,但房产证是父亲的名字,如果不改名字,只是女儿和父母写协议说给予女儿的,如果女儿结婚后,,该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女方父母只想把房子的财产给女儿,不希望给予女婿,怕以后离婚后,这个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平分,应该怎么办?能在结婚后直接写个协议该房子只属于女儿拥有可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