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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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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51183什么是编号?

合同效力

2006.8,刘张合伙经营一店铺,12月刘张达成协议解除合伙,刘付张6万,店铺刘一人经营,刘生意好,张眼红闹事,2007,2月张与刘再次签合同,约定刘给张5000,后刘反悔,不付5000 问合同的效力。

是刘违法还是张违法。

咨询者:fa153741湖南
[咨询时间:2010-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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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数:1]

最佳答案

黄甫林律师
[地区:湖南-株洲市
手机:13574276076
积分: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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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时间:2010-12-29 16:45
黄甫林
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害人可请求撤销或者变更合同。本案中,张胁迫刘订立合同,刘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或者变更合同。
黄甫林律师毕业于湘潭大学。现担任新阳乡政府等多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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