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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利超市员工赔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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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51140什么是编号?

便利超市员工赔偿问题

我现在是一个二十次小时便利超市的普通员工,最近发现店外人员偷盗,店长说我看官不力 要求我赔偿呢个人偷盗的东西 ,这样做合理吗?我必须承担全部损失吗?还有如果超市每个月盘亏,必须也要员工承担吗?

咨询者:fa153692山东
[咨询时间:2010-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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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2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0-12-29 13:23
魏国鹏
本案属于刑事案件,公司应该要求犯罪嫌疑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你没有赔偿的责任,《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规定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查封或者扣押被告人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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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春珍律师
[地区:山东-青岛市
手机:18653210296
积分:6060
]
回答时间:2010-12-31 14:43
李春珍
可以要求报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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