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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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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51093什么是编号?

想离婚

我姐结婚七年了,因在家里经济无权.没地位在家受气挨打想离婚。

有个男孩七岁了。有个男孩七岁了离了财产怎么分,小孩判谁我姐没经济来源。

补充说明:
要是男方不离咋办
咨询者:fa153618河北
[咨询时间:2010-12-29
悬赏分:
解答数:5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5
李红伟律师
[地区:辽宁-大连市
手机:13009422535
积分:10348
]
回答时间:2010-12-29 10:50
李红伟
离婚财产分割原则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平均分割,婚前个人财产,仍旧归个人所有无需分割。孩子一般会根据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作出判决,由法官裁量。
李晓东律师
[地区:辽宁-锦州市
手机:18604960283
积分:401
]
回答时间:2010-12-29 11:08
李晓东
你要想详细咨询 把你的情况也介绍详细一点,特别是你被打的情况如果很严重,对法官判决感情破裂有帮助。建议你找当地律师详细咨询,这里只能原则的告诉你。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0-12-29 11:13
魏国鹏
1。财产依法分割,法律依据是《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2。你姐姐有权要求精神损失赔偿,法律依据是《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孩子判给男方抚养。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童伟律师
[地区:四川-成都市
手机:15528795233
积分:411
]
回答时间:2010-12-29 11:20
童伟
主张离婚方必须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事实;对财产先要查明夫妻个人财产或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只能对婚后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对半分割;至少小孩判决归谁,取决于双方谁对小孩成长有利,小孩现在生活地等综合条件判决。
王红梅律师
[地区:河北-石家庄市
手机:18931136387
积分:2545
]
回答时间:2010-12-29 14:13
王红梅
可以协商离婚,或者到法院起诉离婚,孩子判给男方的可能性比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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