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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经济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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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51092什么是编号?

关于经济纠纷

关于三方交易事件,(卖方、中介、买方)买方跟中介商买石油,当场没有给钱给中介商,只写了一张欠据:收到石油多少吨未付款。

事后才去拿钱给中介商,给钱中介商打一张收据给买方。

现在中介商拿钱逃跑了,卖方告上法庭跟法官拿着欠据来找买方要钱,而且欠据上只写多少吨油并没有写多少钱,而且原件又没有给买方,买方没有原件不给钱,法院既然封买方所有银行的账户。

请问这样的纠纷法院有没有权利封买方的账户?买方是否还要付这笔款给卖方?

咨询者:fa153616广东
[咨询时间:2010-12-29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李红伟律师
[地区:辽宁-大连市
手机:13009422535
积分:10348
]
回答时间:2010-12-29 10:37
李红伟
这要看,三方合同的具体约定,要看卖方和买房是否存在直接才买卖法律关系等,因情况较为复杂,建议带齐材料,找当地律师当面咨询。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0-12-29 12:04
魏国鹏
法院是依据当事人的申请查封买方的财产的,属于程序性问题,在查封财产时是不审查案情的实体问题的。
合同约定价款不明,买方没有有义务支付这笔款项。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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