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10年3月8号进入这家企业的,当时招进来说主要是负责xx客户审核要做的准备工作,签订的劳动合同是一年.12月初这家企业通过了xx客户的审核,企业老板想让我走人.请问如果公司开除我,应该怎样赔偿?
劳动合同给我签的工资是3k,实际每个月得到的是4.1k(在3k的基础上增加了奖金,住房补助,交通补助).请问如果赔偿要按哪个金额计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