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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事故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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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48788什么是编号?

电梯事故伤人

您好!我2010年12月某日在深圳地铁站下车后,乘坐护手电梯,因电梯突然逆行,造成我左大腿韧带断裂、头部三处大口子、腰椎骨折以及全身多处外伤。

现在我在医院治疗,地铁公司目前负责了医疗费、基本生活费用。

医生预计至少要3个月才能下地走动。医生预计至少要3个月才能下地走动以后也不能正常上班做事,可能连跑步都不行了。

现在家里有老人、小孩,又在供房,压力好大。现在家里有老人、小孩,又在供房,压力好大请问法官,我应该从哪些方面提出赔偿,标准是多少?谢谢!

咨询者:fa151229广东
[咨询时间:2010-12-23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李雪梅律师
[地区:辽宁-大连市
手机:15904268899
积分:42482
]
回答时间:2010-12-23 07:05
李雪梅
听说过此次事件,而且好像受伤者也较多,现在最重要的是先做好治疗,相信事件会有一个妥善的处理的。如果治疗结束,病情稳定可以申请伤残鉴定,然后与电梯产权单位或者管理单位进行协商人身损害的赔偿问题。
王金龙律师
[地区:江西-景德镇市
手机:15079850878
积分:1428
]
回答时间:2010-12-23 16:18
王金龙
您好,这其中较复杂,建议找律师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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