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冬天我和我女朋友认识一个月就定婚了,当时订婚共花费2万左右。
直到2010年夏天,由于感情不和,经常吵架,感觉这样没意思,所以要和她退婚,女方不愿意,并霸占着我的商品房在里面经营她的生意,生意是和她二姐合伙经营的,并要六万元钱赔偿她的精神损失费,理由是当时怀了孩子,打掉了。
我应该怎么处理?最好是通俗易懂的,谢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