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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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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48423什么是编号?

交通事故咨询

咨询个问题: 近日我骑一电动自行车和同一方向行驶的自行车相剐,对方摔倒磕碰门牙,我当时是在机动车道借道正常行驶,对方在半个车身距离前从非机动车道未打手势和仔细查看后面状况下猛然左转弯,当注意到时虽然采取了避让和鸣笛但还是来不及避免轻微剐碰,自行车慌张摔倒。

事后叫来交警积极协助处理。事后叫来交警积极协助处理但交警只是依据谁是前后车判断谁的责任,让我担负全责,带对方去医院看。

对此我有疑问,我当时我是正常直线行驶,对方突然变线阻挡了其他车辆的正常行驶。

按理自行车是造成事件的主因和导火索。按理自行车是造成事件的主因和导火索是否应该由我来承担全部医疗费用?我目前已经为对方担负了全部的医疗费用,而我是否可以拒绝对方进一步提出的补偿费用?如果因此对方打官司我会胜诉吗?另外如果因为费用问题不结案,有什么应对办法?另外对方可能会采取什么行动?谢谢。

qq20302023。

咨询者:fa150826北京
[咨询时间:2010-12-21
悬赏分:
解答数:1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1
殷建伟律师
[地区:北京-丰台区
手机:13601210331
积分:1216
]
回答时间:2010-12-24 00:45
殷建伟
你这个案子的核心问题是责任认定,你应该在责任认定书下来后申请复议,重新认定。如果过了这个期限,收集当时情形的证据,如警察的笔录 、画的图,在法院审理的时候,提出责任认定不服,请求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定责任,赔偿暂时可不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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