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1998年买的一个学校集资房。我是1998年买的一个学校集资房由于本人不是学校的职工,就顶替了学校的一个亲戚的名字买了。
当时我交了70%的房款。当时我交了70%的房款之后给我们发了房屋产权所有证。
去年,我又交了剩余的30%,至此,我们交了全部的房款。
我的这个亲戚也无异议。我的这个亲戚也无异议现在,学校要收回这个房子,我想问一问各位律师朋友,他们有这个权利吗?
谢谢你们。
祝你们工作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