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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退亲问题(无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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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48139什么是编号?

关于退亲问题(无奈了)!

2008年冬天我和我女朋友认识一个月就定婚了,当时订婚共花费2万左右。

直到2010年夏天,由于感情不和,经常吵架,感觉这样没意思,所以要和她退婚,女方不愿意,并霸占着我的商品房在里面经营她的生意,并要六万元钱赔偿她的精神损失费,我应该怎么处理?

补充说明:
当时怀了一个孩子,打掉了,我负什么责任?她在我的商品房里和她二姐合伙经营的生意。可不可以说的详细点?
咨询者:fa150543山东
[咨询时间:2010-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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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董杜骄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3651278613
积分:62335
]
回答时间:2010-12-21 12:08
董杜骄
诉请法院判令其腾退房屋。长期霸占还可能涉嫌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是指违背住宅内成员的意愿或无法律依据,进入公民住宅,或进入公民住宅后经要求退出而拒不退出的行为)。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侵犯公民民主权利人身权利和渎职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非法强行闯入他人住宅,影响他人正常生活和居住安全,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予立案:
1.非法强行侵入他人住宅,经要求或教育仍拒不退出,严重影响他人正常生活和居住安全的;
2.非法强行侵入他人住宅,毁损、污损或搬走他人生活用品,严重影响他人正常生活的;
3.非法强行侵入他人住宅,停尸闹事,严重影响他人正常生活的;
4.非法强行侵入并封闭他人住宅,致使他人无法居住的;
5.非法强行侵入他人住宅,引起其他严重后果的。
非法侵入住宅未达到上面标准无须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给予治安处罚。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董杜骄律师于 2010-12-21 12:12 对回答进行了修改!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0-12-21 12:51
魏国鹏
该房屋的所有权属于你的,你有权决定女方是否有权居住该房屋,女方强行霸占的行为属于侵权行为,你有权要求搬出房屋。女方的无理要求属于敲诈勒索。
法律依据是《物权法》第三十二条 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第三十四条 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
  第三十五条 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
  第三十六条 造成不动产或者动产毁损的,权利人可以请求修理、重作、更换或者恢复原状。
《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李颖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693127273
积分:7987
]
回答时间:2010-12-21 20:19
李颖
你可以不同意赔偿要求。可以起诉要求她腾房。 可以起诉要求其返还彩礼。

北京婚姻家庭律师 李颖 百伦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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