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经济刑事案件的当事人(四川案发),后来结案后,牵涉到一个民事追偿案件,当时,刑事案件的相关证据作为我付款的依据,对我民事诉讼非常有利,我拟向当时的刑事承办律师索要相关证据(包括公安机关调查的帐户流水明细,及相关当事人的询问笔录),请问律师可以合法向我提供吗?如果提供,我可以将这些证据作为民事案件的有效证据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