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我方被人打一人轻伤一人重伤,打人方住院没出一分钱,没说一声道歉。
却到处拉关系。却到处拉关系公安局以各种理由迫使我调解。却到处拉关系公安局以各种理由迫使我调解最后连住院费总共赔偿5万元双方签字。
打人者连一天拘留也没执行。打人者连一天拘留也没执行7年后,伤情恶化,在北京治疗又花了3万元多。
我为追诉后续治疗费,又打了3年官司。我为追诉后续治疗费,又打了3年官司最后,打人者不承认打人了。
到了公安局一查,还真没有承认打人的档案。到了公安局一查,还真没有承认打人的档案我问2个问题。
1,这种协议调解合法吗?有法律效力吗?2,打人者不承认了怎么办呐?这事是公安局办的,当年办案的主要人还当了领导。
我也找了上一级公安局,连一点动静也没有。我也找了上一级公安局,连一点动静也没有请指点。
衷心感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