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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离婚方面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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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47867什么是编号?

咨询离婚方面的问题

1男方提出离婚但其因原因不能出面,请问他能找人到法院替其提出离婚吗

2男方是生意人抚养费的%20~30%应该怎样评估

3男方是独生子,在婚前其父亲买的房子房产证是其父亲的请问我是不是分不到房子。

咨询者:fa150230河南
[咨询时间:2010-12-20
悬赏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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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2
卢宁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5911036649
积分:2706
]
回答时间:2010-12-20 16:19
卢宁
1、离婚诉讼当事人必须出庭。2、可以按月算。3不能。
李颖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693127273
积分:7987
]
回答时间:2010-12-20 20:24
李颖
1。 离婚当事人必须出庭,拒不出庭的,法院可以拘传或者缺席审判。
2. 按其当年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到三十。 如你不能提供其收入的证明,可参照同行业平均收入。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3. 房子不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你不能分。

北京婚姻家庭律师 李颖 百伦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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