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1日晚8点左右我朋友马给我打电话让我去市医院帮忙找他姐,也给我另一个朋友王打了电话,路上马让我们去火车站找他姐夫斌,我开着车到火车站找到他姐夫,他母亲也在场。
他姐夫斌告诉我俩:马的姐姐找不着了,让我俩帮忙找找,与王互加好友,发送照片以供寻找。
斌有一个朋友是出租车司机,晚上十一点左右给斌打电话说见过马的姐姐。
我们一行来到酒店附近找,期间告诉我和王,马的姐姐跟着一泰安乔性男子离家出走了。
经过一段时间寻找找到了乔性男子的车,斌给他出租车朋友打电话让其来到现场帮忙,让我把车停到乔的车前,伪装发生事故,并从我车里工具包中拿出换轮胎的扳手,出租车司机给乔打电话引乔下了楼。
出租车司机看见乔来到将其抱摔到地上,和斌对其实施殴打,王将乔的手机抢下放到口袋,后斌和我还有马的母亲到房间,我一看她没穿好衣服就立马退出房间。
后来斌让我开车带着他和乔还有王,出租车带着马的母亲和姐姐回到斌的老家。
出租车给乔索要二百车费,让其给我和王一人给二百车费。
后在出租车司机的提议下斌给乔索要2万元私了,微信转账1万三,七千欠条,在斌索要期间我和王不在场。
后经派出所告知得知。后经派出所告知得知想咨询一下我大约会判多长时间?可不可以申请缓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