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是哺乳期,在公司做了11年,刚回公司上班,公司不给加班,给个月就拿1700块的底薪,我自己提出辞职赔一年一个月的赔偿,他公司高管却说要安排人来接手我的工作才可以走,我问他什么时候安排,他说不能确定,他现在明显是把我的平均工资拖低了(公司由之前的两千人裁到只留30几人,裁员的都按一年赔一月工资算的,现在留下的人都已签了新公司合同),咨询了投诉站,他们说公司这样做没有违反劳动法,请问我现在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