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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手续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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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47761什么是编号?

离婚手续问题

请问离婚手续办理必须要有双方单位或居委会的介绍信吗。

咨询者:fa150086河南
[咨询时间:2010-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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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董杜骄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3651278613
积分:62335
]
回答时间:2010-12-20 10:27
董杜骄
1、双方户口证明; 2、双方居民身份证; 3、所在单位、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4、结婚证或者夫妻关系证明书; 5、当事人一寸免冠近照各二张; 6、离婚协议书。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意思,表示子女抚养教育、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等作出妥善安排的,协议内容应有利于保护妇女和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
李颖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693127273
积分:7987
]
回答时间:2010-12-20 20:37
李颖
不用。
办理离婚登记,应出具以下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北京婚姻家庭律师 李颖 百伦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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