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是这样,我在建一栋新房子,我本打算建4米高,我不知道别人暗中要害我,别人故意摆布我蛊惑我说:“房子建4米高会盖航,不能住人,只能建3.5米高,才能住人”,我因是一个二级重度精神残疾人,头脑不好用,再加上我长这么大从来没有建过房子是第一次建房子没有建房子经验,中了别人的暗算奸计圈套,听信了别人的谗言,害我现在建成的房子太低房间太小间根本不能住人,害我白花了十五万元建一栋废房子,请问律师我该如何起诉追究对方的法律责任和赔偿我白花十五万元白建一栋废房子的损失?共产党的法律是讲证据,可对方是用嘴巴说话,我当时不知道他是要暗害我,所以我当时根本就没有录音做证据,我现在根本无法找到证据,起诉会败诉,因我是一个二级重度精神残疾人,我持有残联发的二级精神残疾证,刑法里是不是有一条教唆罪,他是对我一个二级精神残疾人实施教唆罪,请问我能不能以教唆罪报警处理和向法院起诉要求追究对方的教唆罪和赔偿我的建房经济损失?还是对方是用说话摆布蛊惑教唆找不到证据,我就只能永远败诉永远无法得到经济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