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说明:父侯秋林于2016/9/21日去逝,留下河北里2号一处名下60m2左右房产一套,之后并未分配房子遗留权益。
母王林凤于2017/9/27日去逝(父亲生前子女都己知晓母亲因结肠癌不久于人世,结果父亲先逝)。
父母有三个孩子,大儿子侯振江,二儿子侯振华,女儿侯振英。
生前父母共有此处房产。生前父母共有此处房产母亲在临逝前一个月内卧床以死相胁让二儿子侯振华和女儿侯振英签名为遗嘱的内容说将此处房产留给大儿子侯振江。
二儿子和女儿始终不认可此时母亲的行为做法,觉得从经济上(女儿支付了母亲大额的治疗和其他费用)精神上,情感上,孝顺程度上严重损害了二儿子和女儿的利益。
如今房产证,户口本均在大儿子手里。如今房产证,户口本均在大儿子手里请问这样的案子如何起诉?子女三人各有什么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