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梁庄新村被拆迁户梁作林,作为中国民主同盟的一名盟员,为了响应政府号召,经双方协商于2012年元月2日和任圩街道办事处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并在三张协议上标注:甲方(任圩街道办事处)负责免费办理房产证(三套)。
根据拆迁协议第八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可另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之规定。
我已经到任圩街道办事处去几十次,他们不同意给我办理。
为此,我又到淮北市信访局,相山区信访局去投诉,也在信访局网上投诉,到现在一直没有收到回音。
现在申请淮北市仲裁委员会仲裁,需要什么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