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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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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47675什么是编号?

死亡索赔

您好!我哥因在重庆修铁路.隧道塌方.现在人已经死亡.上有六十以上的父母.下有三个孩子.都在上高中.还有妻子.请问我该如何索赔?急急急.谢谢!!!

咨询者:fa149981重庆
[咨询时间:2010-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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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2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0-12-19 21:37
魏国鹏
你哥哥的情况属于工亡,可以获得下列赔偿,法律依据是《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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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贵仁律师
[地区:重庆-渝中区
手机:13650585709
积分:3560
]
回答时间:2010-12-22 20:31
金贵仁
建议委托律师代理,赔偿数在40万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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