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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弟弟的行为怎样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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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弟弟的行为怎样定性

我弟弟去洗桑拿,回来后和他姐夫我爱人说了一件事:他找了按摩小姐,并和按摩小姐两人裸身互相接触,抚摸,他们的私处有接触,我弟弟还用手抚摸了按摩小姐的私处,按摩小姐同意了,事后,我弟弟给了钱,他的行为是否是犯罪?

咨询者:fa149957湖南
[咨询时间:2010-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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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2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0-12-19 19:35
魏国鹏
你弟弟的行为属于嫖娼,没有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不构成犯罪,只是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六十六条规定: 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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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志超律师
[地区:湖南-长沙市
手机:13549651496
积分:7889
]
回答时间:2010-12-23 16:42
陈志超
不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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