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这份租赁合同应当是有效的。因为房东妹妹实际是房东的代理人,其行为对房东有约束力。
其次,房东要出卖该房屋,若你有能力,可以考虑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该房屋。
第三,如果你不想买,那只有依靠“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了。就是说,新的房东应当继续履行,你与原房东签订的租赁合同。
其次,房东要出卖该房屋,若你有能力,可以考虑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该房屋。
第三,如果你不想买,那只有依靠“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了。就是说,新的房东应当继续履行,你与原房东签订的租赁合同。
我的房子是从房东妹妹的手里租下的,当时是和房东妹妹签的协议是三年,现在租期还有两年半,可是现在真正的房东要卖房子,我该怎么办?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事项,该怎么办?能否要求赔偿?向谁要求赔偿?请专家给指导一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