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手机咨询 > 

我于今年的7月27日早上

已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475566什么是编号?

我于今年的7月27日早上

我于今年的7月27日早上7点40分送孩子去补课,然后再去上班的途中,由于赶时间,我逆行,被一辆右拐的车子撞上,脚上缝了4针,在家休息了22天,请问这个算不算工伤?

[此咨询来自于“手机法邦网”]
咨询者:fa214764...手机咨询
[咨询时间:2018-08-19
悬赏分:
解答数:1]

最佳答案

姚国胜律师
[地区:河北-唐山市
手机:15354452960
积分:1027
]
回答时间:2018-08-21 17:09
姚国胜
您好,交警的事故认定书中责任是如何划分的。你不承担主要责任和全部责任才可以申请工伤。
正义保驾,为公平护航! 擅长交通事故、离婚、房地产纠纷、刑事辩护、合同、债务纠纷等案件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