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填镇户口,1982年家里的分家单明确把当时父母的3间西房分给了我,在2015年我重新翻建了此房。
可当时盖房时把钱给别人代付给施工者的,也没有任何手续,现在我应该怎么写这个证明让对方证明我出资建房的。
才能在将来不产生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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