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二楼业主,请装修公司对我家进行装修,拆除旧地面(地砖及地暖)时,有地暖管中剩余水从楼板裂缝渗到一楼业主床上。
一楼业主不让继续施工,担心房屋安全,随即停工,装修公司与一楼业主就损失补偿进行协商,至今已停工1个半月,未达成协议(主要是楼板裂缝原因及补偿问题)。
交工期限快到了,我对一楼及装修公司没有要求,只是希望能够尽快开工。
咨询如下:1、因二楼业主无责,是否可以恢复施工;2、如一楼业主阻止施工,怎么办?3、如协商无果,一楼业主又不主动启动法律程序起诉装修公司,我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