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这边有劳动纠纷想跟您咨询下,我之前在一个报社工作10年之久,09年离职,现在报社给所有在职以及一部分离职的员工缴纳养老保险,但是我去报社的时候,报社拒绝给我缴纳,理由是我已经离职了,但是私下我发现,报社给一部分已经离职员工确实缴纳养老保险,请问,劳动法中是否有这样的规定或政策?若有,我该怎么维护我的权利呢?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