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因怀孕早期身体反应厉害 某天上班有动红情况 去医院医生建议卧床休息 遂向单位请假休息到孕早期结束 大概休息35天 领导签字批准了 公司制度说病假五天按照工资百分比给了 超过五天按事假处理不给一分钱工资 像这种情况公司应不应该给我最低生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