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陪岳母去法院执行部门去申请财产分割,到了办公室和工作人员说这个事 工作人员说话蛮横我拿起手机录像 工作人员对我进行警告 叫来法警抢走我手机 我拿出第二个手机进行录像。
法警人越来越多将我和岳母控制起来殴打谩骂。法警人越来越多将我和岳母控制起来殴打谩骂关了三个小时 带我们去检查身体拘留 (没有笔录过程。
全程我们没有骂警察肢体上冲突)这样的事情合理吗,过了二年了,我可以复议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