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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开快餐店被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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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473514什么是编号?

2013年,开快餐店被食

2013年,开快餐店被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罚款12560 没钱也就没交 之后起诉后强制执行 加了9900的滞纳金 请问 我现在去处理的话,滞纳金是不是可以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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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者:fa214763...手机咨询
[咨询时间:2018-02-06
悬赏分:
解答数:1]

最佳答案

单薇律师
[地区:天津-和平区
手机:15002265971
积分:16718
]
回答时间:2018-02-07 18:16
单薇
你可以提出协商的要求。是否可以,取决于申请人。
执法律利剑,扫天下不平。民商刑事案件就找单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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