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内蒙古巴彦淖尔市磴口县的行政单位的一名普通工作者,2009年在上海电影艺术职业学院读书,大二时遭到同系同学和外系同学跟踪监听(同学有李艳云、范超、曲歌、李野、刘俊杰、耿娇妮、马晨、丹娇妮、刘烨拧、夏俊、高岳铭、杨可薇、聂瑞婷、张曦)当时因不知情恐慌惊吓休学,同学栽赃对学校老师说我得了抑郁症,被冤吃精神病药至今已经8年了。
这些年我反复换了5个精神病医生,因为药物的原因导致身体受到侵害,生活和婚姻无法正常继续。
犯罪者亲眼目睹整个过程而继续实施监听,他们不敢出来作证还欺骗所有街坊邻居隐藏生活到至今后来我参加工作了,他们这8年从来没有停止过犯罪,任何场所,任何目的地都跟踪监控、监听(无论距离远近),即使逛街步行都跟踪监听,开车出门、火车、宾馆、饭店、单位、移动楼等任何我出入的场所都实施监听。
现在的情况已经严重到了杀人的地步,因没有证据对我造成各种威胁,心理、身体、健康、名誉等伤害。
常威胁我用各种手段被迫吃精神病药反复,已经8年了,我身体真的无法承受这种药物逼迫和侵害的压力,怎么办?我各种报警都没有用,磴口县的警察对罕见的监听案无法受理,望广大媒体和公安机关协助我一起立案、上诉。
(这些人就住在磴口县,怀疑我家附近,单位领导同事都不知情,我没有证据,公安局说服不了, 无法立案,请求律师协助,怎样到法院起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