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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问题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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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472884什么是编号?

离婚问题咨询!!!

各位老师好,我想咨询问题如下:

一、婚后购买房产,房产证为夫妻双方名,但购房款为男方父母出资大部分,男方出少部分!问:男方父母出款可否认定为借款;男方出资部分可否认定为婚前财产(结婚一年后购房,女方当时工作没编制,薪水很低,不足以出款,且女方父母也未出资)!离婚时这部分如何认定?

二、女方利用房产抵押投资,离婚时所得利润是否应该双方平分?

三、婚后住女方父母房,男方出资装修购家具家电,离婚如何界定?

谢谢!!!

补充说明:
男方父母出资,一方单独借条能否有效!或是如何才能确定为父母借款或是父母给子女的赠予!谢谢
咨询者:fa214763...河北
[咨询时间:2017-12-24
悬赏分:
解答数:3]

最佳答案

易轶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260300480
积分:10182
]
回答时间:2017-12-26 10:34
易轶
您好,1、婚后购房的这部分出资认定为赠与和借贷的可能性都有,得看到确定的证据才能确定。男方的出资只能算作夫妻共同的出资。2、婚后的收益都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3、出资给父母的房子装修和买家电,如果没有借贷的证据,一般认定为赠与。
北京涉外律师,专业离婚律师请找易律师

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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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井燕律师
[地区:辽宁-沈阳市
手机:13019349228
积分:231869
]
回答时间:2017-12-24 12:51
赵井燕
不能认定为借款,属于男方父母赠与夫妻双方,也不能认定为南非婚前财产。属于双方共同财产;抵押投资产生的收益属于双方共同财产,离婚时与房屋共同等额分割;装修出资属于共同财产,应当补偿及分割;家电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分割。
闫建秋律师
[地区:河北-石家庄市
手机:18932918019
积分:84478
]
回答时间:2017-12-24 17:01
闫建秋
房屋以产权登记为准,根据你的介绍,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至于出资是否是借款,则需要根据约定和证据确定。2是夫妻共同财产。3可能认定为赠与或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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