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姐姐于2016年12月22日登记结婚,婚后二人在新家生活,没有参加工作。
因我身体不好看病陪同,娘家琐事多 所以回娘家与妹妹家相对频繁些 也因婚后家里财政大权由男方掌握,花一毛钱都要请示。
最后一次吵架也是因钱争吵,我姐一气之下离家出走想出门打工。
目前男方以婚后无子嗣,同居时间短为理由将我姐高上法庭起诉离婚。
要求婚后存款5万 彩礼十万 首饰平分 我们该与他平分吗? 存款五万根本没有的事 我姐不工作 他工作钱不给我姐 彩礼钱被我姐花的没有多少了…… 彩礼算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吗 我们该返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