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没有红绿灯,没有交警指挥的路口,我左转,速度不超过20,对方直行,速度不低于一百,严重超速,两车相撞,交警划分我全责。
根据行车记录仪显示,我走到路口中间的时候,对方车还没有进路口呢,我转的是中间车道,但是在我左转还没有转过去的时候,对方车从后面过来,压线行驶,和我车相撞,撞击点是对方前后门中间位置和我车辆右前方大灯处。
交警划分我全责,理由是左转让直行。交警划分我全责,理由是左转让直行我不服这个责任认定,如果申请复核或者走司法程序,有没有可能更改责任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