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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472258什么是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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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0月1日,我和老婆因车祸休息在家(对方全责)。我胳膊大骨骨折休假2个月,我老婆右手手关节处肌肉拉伤休息至今不能用力(医院休假证明7天)。我们是店面做早餐生意(未办有营业执照),月收入2万左右。

1.我老婆实际休假天数与实际差太多(当时所有医院资料都在车主那里,我们不知道休假情况),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处理?

2.就目前情况我们应该得到哪些赔付(保险公司说务工费只按宜兴市最低标准80元一天,原因店面没有营业执照)

[此咨询来自于“手机法邦网”]
咨询者:fa214762...手机咨询
[咨询时间:2017-11-20
悬赏分:
解答数:2]

最佳答案

刘建平律师
[地区:江苏-苏州市
手机:
积分:110188
]
回答时间:2017-11-21 10:08
刘建平
要到医院补开病假证明的。

回答

1
刘伊戈律师
[地区:天津-南开区
手机:15002275797
积分:966
]
回答时间:2017-11-21 20:23
刘伊戈
在交通事故中受伤,作为无责任一方,可以要求全责一方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住宿费,如果造成残疾,还有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而取得误工费,需要有证据证明确实由于受伤休假,是不是需要休假,需要休假多久,不是自己说了算,需要有医院开具的休假证明或者鉴定机构出具的医疗期证明。至于你说的您从事早餐生意,由于餐饮业属于国家监管的行业,需要有营业执照,从业人员要求有健康证,还要有卫生许可证。并且合法经营的企业还要缴纳各种税费。你属于无照经营,违反了相关法律,所以法院很难支持您按照月收入2万主张的务工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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