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童心的母亲曲南和其父童某离婚,法院判决童心由母亲曲南抚养,童某每月给付抚养费35元。
2003年、2005年、2008年、2010年,曲南以童心的名义,多次向法院起诉,要求增加抚养费。
最后增加到每月支付264元,并支付数千元的医疗费。
由于童心陷进这种诉讼中,精神受到损害,甚至想以死来结束这种诉讼。
童某再婚后,生活拮据,付不出判决确定的抚养费,提出申诉。
关于这件案子,在会见当事人时应问哪些主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