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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女儿在三个月的时候由于发烧入住江苏省常熟市新区医院的儿科,入院4天还是无法退烧,在入住第四天, 医生明确告知目前还无法诊断出我女儿的病因,由于入院前已去该医院就诊过三次,第三次才让我们入院,所以我女儿已发送6天,到了第四天我们提出要转院到苏州儿童医院,但该院专家说已为我们设立了一个方案,让我们再留两天,如果还是无法退烧再帮我们转院,由于我们不懂医,就听信了专家的建议。
过了一会,以为老医生跑了摸了一下我女儿的囟门,说,医生有没有让你们转院,我说没有,过了一会,专家跑了建议我们自己去苏州儿童医院,但不帮我们叫救护车,当晚我女儿入住苏州儿童医院的呼吸科,当晚我女儿就抽搐,第二天做腰穿得出是脑炎,当天转到神经内科,入住40天,但由于医治不及时,导致我女儿的右手臂目前无法抬起,期间做过多次核磁,发现基底节那边受损,目前需一直做康复。
请问我能向新区医院追讨赔偿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