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在2017年10月31日在内蒙古霍林郭勒市收到一张违停通知。
我是把车停在建行门口的停车位内。我是把车停在建行门口的停车位内违章处理原因是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6条规定,说我车头未对外。
请问这惩罚合理合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