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约定按日千分之一承担延期交付的违约责任,这样计算就超过合同总额了,是不是有上限要求。
能否按交付房屋周边租金来计算延迟交付的损失额,具体请律师指导一下,请解释清楚一点?
这种承包方延迟交付,我方在主张违约时,还有无必要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