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条:兹欠到黄xx的现金7600,利百分之2,此款用于做生意用。
借款人:李xx 2011年1月22日
以上为欠条内容。借款人:李xx 2011年1月22日
以上为欠条内容现在债权以欠条为证据起诉借款人还款19684元(计利息至2017.8月28日)。
欠条由来是20多年前的借款,应该是利滚利(其中已经还过不少钱,估计早已经超出本金)后11年重新签定的欠条。
现目前双方都没什么证据,对方也就那11年签定的欠条。
请问作为被起诉方应该怎么去打这场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