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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法院发中止诉讼,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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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470856什么是编号?

离婚案件法院发中止诉讼,怎么办?

我离婚于2017年3月份进行了第二次起诉,5月17日开庭,女方在法庭外与法官纠缠,始终不愿进入室内开庭,法官以对方情绪不稳为由提出延期审理(法官说女方母亲说女方有精神病,估计是抑郁,正在治疗,说一周内可以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与父母多次到法院与法官沟通,要对方提供证明便于开庭,法官也承诺尽快办,甚至要我撤诉,可到了6月20日法院下达了一个中止诉讼裁定。

但我至今没有看到任何书面材料和医学证明,多次与法官沟通,法官均以各种理由推辞(如天气热、及时尽快要对方提供材料等),据我了解女方正常在家也未治病,也能正常上下班,作为老师也能正常跟学生上课,可以正确表达思想,直到现在又两个多月了,案子还未能恢复,不知怎么办?是不是永远中止下去,案子结不了。

补充说明:
下达了中止裁定,是否可以申请要求法官启动特别立案程序。
咨询者:孙涛湖北
[咨询时间:2017-08-17
悬赏分:
解答数:2]

最佳答案

姬欢律师
[地区:陕西-榆林市
手机:
积分:4635
]
回答时间:2017-08-17 16:17
姬欢
不是 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 恢复诉讼
用我的信念与忠诚迎接职业的快乐与责任。公平、正义存于存与心,诚信服务行与身。 ---榆林律师

回答

1
赵井燕律师
[地区:辽宁-沈阳市
手机:13019349228
积分:231869
]
回答时间:2017-08-18 09:17
赵井燕
不能申请特别程序;等待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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