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小孩5个月的时候,我丈夫因我带小孩在西安重新找了份工作,遂回去在他妹妹的唆使下抢走了小孩,给我发了离婚协议,我不接受因此我起诉离婚,一审判决后他不服上诉在中院,中院开庭后维持原判,小孩判给我抚养,但是他不将小孩交给我抚养,我该如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