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因个人原因职务侵占了公司的资金,6月份事发后向公司归还了全部资金,公司以不起诉为要挟,逼我额外缴纳了数万元的现金罚款。
六月底公司以我是自首,并会向公安机关出具谅解书可以免于刑事处罚为理由报案,同时我向公安机关自首,但是公司当天瞒着我向公安机关提交了不予谅解的意见(这是我取保候审之后知道的),并与当月停止发放我的工资,,两个月后即9月8日我被公安机关逮捕予以拘留,直至12月27日取保候审。
我想知道的是我的罚款能否拿回,其次是在此期间公司停止发放的工资能否拿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