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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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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470058什么是编号?

遗嘱有效性

父亲去年去世了,母亲尚在,我有一个大哥及两个姐姐。

今年大年三十,哥哥让我看了一下手机拍照的手稿---一张父亲手书的字条,表述是” 张**(我的侄子)为张家门第继承人”,以此为依据,要求在母亲过世后卖掉房子,分割房款的20%,这是否合理,父亲的字条是否有效。

咨询者:13114907...天津
[咨询时间:2017-02-20
悬赏分:
解答数:4]

最佳答案

付林林律师
[地区:黑龙江-大庆市
手机:15045968021
积分:70
]
回答时间:2017-02-23 09:57
付林林
你好,依照法定继承,你父亲去世后,继承人为你的母亲、你、你大哥、两个姐姐,以及你父亲的父母,你的侄子不是法定继承人。 照你所述的事实,我认为你父亲的一张表述不清的纸条不具备遗嘱的法律效力,首先他没有写明要将什么东西留给你侄子继承,其次它的真实性有待确认,他书写于什么时间、什么情况下都不能确定,所以应该不具备法律效力。

回答

3
齐志龙律师
[地区:天津-河西区
手机:15522318437
积分:24648
]
回答时间:2017-02-24 18:39
齐志龙
具体需要看遗嘱有效性及被继承人是否有权处分
赵红文律师
[地区:天津-河西区
手机:13602067637
积分:7816
]
回答时间:2017-02-27 16:07
赵红文
无效
曹琴律师
[地区:天津-河西区
手机:13622043579
积分:153
]
回答时间:2017-03-02 11:05
曹琴
此份字条真实性还需确认,即使是真实的,没有具体内容,不符合遗赠或遗嘱形式,对分配遗产没有意义。如果没有其他有效遗嘱,应按法定继承,即您母亲、两个姐姐、大哥及您各享有父亲遗产的五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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