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你们之间的合同约定和履行情况确定,最好携带材料当面咨询律师。
我女儿结婚于2016年8月20日定在唐山万达酒店结婚,在酒店订了八十桌,每桌1800元,订金在2015年开始交,婚礼头分四笔交清了,国家政策在7月突然要求干部不能超过十二桌,我想分批偷偷进行,可因为有人在盯,8月19日上午我迫不得已通知酒店我这边的客人不能到场,只能是男方的67桌了,我和酒店负责人商量是否可以顺延或扣一些钱款,但酒店什么都不答应,当天13桌菜没有上,赠的酒也没上,钱还耍横不给,赠酒也是临时一周前变动,我什么也没说,一个消费者挣钱不容易,女儿结婚借了不少钱,可他们就这样白白夺取了我23400元,找消费者协会人家也不给,请你们给说说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