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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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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469703什么是编号?

交通事故

我与15年11月20日出的交通事故,对方全责,上冈肌断了,在徐州二院做的手术,术后出院,在16年2月底做二次内置物取出手术,后专职康复科,康复理疗,理疗过程中出现疼痛,医生建议暂停康复,休息养伤,16年7月向泉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16年12月做的伤残鉴定,但现在胳膊疼痛,抬不起来,且不能用劲,我今年41岁,我想请问:我做工伤残鉴定,是否可以申请后续治疗费用,另外我的误工费,营养费应该怎么算。

咨询者:江苏
[咨询时间:2017-01-08
悬赏分:
解答数:1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1
刘建平律师
[地区:江苏-苏州市
手机:
积分:110188
]
回答时间:2017-01-08 19:38
刘建平
是否及时申请了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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