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是个环卫工人,月初的时候,在重庆市涪陵区的某道路上捡拾一名男弃婴,不足月,重1.6公斤,于是立马送医院抢救,现生命体征正常,马上要出院,带了段时间,建立了感情,现在我们想收养该孩子,我38岁,老婆40岁,我们没有生孩子,都是城区教师,【但我与前妻育有1子,6岁,随前妻抚养。
】现在该怎么合理上户口呢?收养的话,很可能送儿童福利院又被别人抱去了,自己想收养他们又不办理收养手续,你们代办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