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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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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469445什么是编号?

民间借贷

2011年11月开始,我的债务人借我本金2680万元,已经归还本金400万元。

按照双方约定利息2.5%按月结算,如未支付利息,则追加违约费为本金的2.5%。

每月结算利息。每月结算利息到2014年12月30日,债务人欠我本息合计6912万元。

于2014年12月30日,自愿将其拥有的债权4500万元合同质押给我(未办理公正),现债务人因犯罪嫌疑被公安机关逮捕,无法执行他所有的债权,我可否要求他的债权人执行偿债义务?

咨询者:18908177...四川
[咨询时间:2016-12-26
悬赏分:
解答数:1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1
赵井燕律师
[地区:辽宁-沈阳市
手机:13019349228
积分:231869
]
回答时间:2016-12-26 09:51
赵井燕
质押债权有效,你可以向其债务人要求偿债;协商未果时,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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